经会理县人民政府批准,会理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A-17-02 |
宗地总面积: |
55777.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古城街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1.0且小于等于2.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8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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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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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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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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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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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
27888.6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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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
16733.2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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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 |
11155.4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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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竞买保证金: |
2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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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4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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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宗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住比为5:5,其中零售商业用地不小于60%、其他商服用地不大于40%;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本地块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竞得人须在会理县市场和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会理县的全资子公司(已在会理县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二)竞买人须引进国内500强,主营业务为家居建材、家具、家具连锁、家居连锁且排名前五的品牌商运营(依据《2019胡润中国500强民营企业》,竞买人须提交经县商务经济和外事局出具的资格确认函参与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5日到会理县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5日到会理县土地矿产储备开发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12月16日12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12月16日15时00分在会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滨河路244号汇元大厦三楼)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由竞得人自行出资在会理县城北片区建设A-17-01地块的绿化用地约4861㎡,宽20米的公共防护绿化带〔设计方案按照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2016年版 局部修订稿)进行设计〕,景观综合造价标准不低于1185元/㎡(含须同步建设的市政埋管、夜景亮化及景观小品等附属工程内容,经审计绿化造价低于1185元/㎡的由竞得人补齐缺口部分缴纳给政府, 经审计绿化造价高于1185元/㎡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绿化景观建设时由竞得人按程序报建,在取得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并接受相应职能部门监管,公共防护绿化带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计宽度(m) |
设计面积(㎡) |
配建总金额(万元) |
单价 |
1 |
A-17-01防护绿化带 |
20 |
4861 |
576.029 |
1185元/㎡ |
合计 |
576.029 |
(二)本次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拍卖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若宗地成交的溢价低于80%,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若宗地成交的溢价超过80%(含80%),竞得人须在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土地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缴入县级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土地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和相关税费。
(四)竞买人须在本地块内自持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商业面积并运营5年以上。
(五)未履行相应要求的罚则。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应与会理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履约协议书》约定相关要求,若土地竞得人未按协议约定落实相关要求,除收取土地出让总价款外,再按土地出让总价款的30%向土地竞得人追缴罚金。
(六)出让宗地开工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
(七)本文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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