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邛海西岸详细规划获国家林草局正式批复。批复要求遵循“五宜五不宜”原则,严格控制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建筑规模。
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是200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于2018年3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住建部正式批复执行。在总体规划的框架指导下,西昌市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邛海西岸、邛海北岸、泸山东坡及白庙片区三个详细规划,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经国家林草局审查,邛海西岸详细规划于2020年11月9日获国家林草局正式批复。
批复要求:详细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严格保护区域内生态环境和风景资源,建设项目应当避免对山水景观和景点的遮挡与破坏。规划区内建筑风格和体量应当遵循宜藏不宜露、宜散不宜聚、宜低不宜高、宜淡不宜浓、宜中不宜洋的“五宜五不宜”原则,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与地方特色风貌相融合。要严格控制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建筑规模。各项建设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设限高等指标不得突破《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建设控制指标要求,要做好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强风景名胜区环境风貌和非法建设活动整治。
邛海
邛海西岸规划区位于东经102°26′~112°30′,北纬27°79′~ 27°87′,邛海西岸缸窑北侧108国道与邛海之间范围以及108国道以西约200m区,总规划面积为603.76公顷,该区域属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重要的旅游服务区,详细规划将邛海西岸的各个地块作了详细的控制规划,明确了地块的用途性质和建设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建筑面积等控制指标)。《邛海西岸详细规划》的批准实施,将为邛海泸山景区的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提供法定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01、公开规划查阅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批复文件规定,《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主动公开,《邛海西岸详细规划》为依申请公开,总体规划任何人均可在邛泸局进行查阅,详细规划需向邛泸局提交查阅申请,邛泸局将及时依申请为权益人提供所辖范围详规情况的查询服务。
02、加强景区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
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邛海保护条例》及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强化审查报批报建程序,对符合规划的项目,按程序加快报批报建,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做好宣传解释。
0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依法治景工作。
加强规划区内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详细规划》的要求实施,坚决杜绝违法建设,并强化合法合规项目的业态控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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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昌邛海西岸详细规划解读
- 严格控制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和规模